什么是地質災害?常見的地質災害有哪些類型?
來源: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時間:2023-06-06
地質災害通常是指由于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。由降雨、融雪、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,由工程開挖、堆載、爆破、棄土等人類工程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。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》規定,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面塌陷、地裂縫、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。
1.滑坡
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,在重力等因素作用下,沿一定的軟弱面或者軟弱帶,產生以水平方向運動為主的滑移破壞,整體地順坡向下運動的地質現象。在農村,滑坡也俗稱“地滑”、“走山”、“垮山”和“山剝皮”等。
2.崩塌
崩塌是指陡峻斜坡上的巖體或土體,在重力等因素作用下,突然脫離母體,發生崩落、滾動等以豎向為主的運動,并堆積于坡腳的過程與現象。
3.泥石流
泥石流是指由于降水(暴雨、冰川、積雪融化水等)誘發,在溝谷或山坡上形成的一種挾帶大量泥沙、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。
4.地面塌陷
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體或者土體,在自然作用或者人為活動影響下向下陷落,在地面形成凹陷、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。
5.地裂縫
地裂縫是指地表巖層、土體在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作用下產生開裂,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長度和寬度裂縫的宏觀地表破壞現象。
6.地面沉降
地面沉降是指因自然或人為因素,在一定區域內,產生的具有一定規模和分布規律的地表標高降低的地質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