崩塌的概念及危害
來源:綠潤研究院發布時間:2023-06-16
崩塌也稱崩落、垮塌或塌方,是指陡峻山坡上巖塊、土體在重力作用下,發生突然的急劇的傾落運動。多發生在大于60度—70度的斜坡上。崩塌體的物質,稱為崩塌體。崩塌體為土質者,稱為土崩;崩塌可以發生在任何地帶,山崩限于高山峽谷區內。崩塌體與坡體的分離界面稱為崩塌面,崩塌面往往就是傾角很大的界面,如節理、片理、劈理、層面、破碎帶等。崩塌體的運動方式為傾倒、崩落。崩塌體碎塊運動過程中滾動或跳躍,最后在坡腳處形成堆積地貌—崩塌倒石錐。
崩塌會使建筑物,有時甚至使整個居民點遭到毀壞,使公路和鐵路被掩埋。由崩塌帶來的損失,不單是建筑物毀壞的直接損失,并且常因此而使交通中斷,給運輸帶來重大損失。崩塌有時還會使河流堵塞形成堰塞湖,這樣就會將上游建筑物及農田淹沒,在寬河谷中,由于崩塌能使河流改道及改變河流性質,而造成急湍地段。